隶属 | 深圳市 | 行政级别 | 市辖区 |
行政代码 | 440310000000 | 代码前6位 | 440310 |
长途区号 | 0755 | 邮政编码 | 510800 |
车牌代码 | 粤B | 辖区面积 | 166平方公里 |
人口数量 | 约55.1万人 |
更新时间:2024-04-24
2021年12月,2021年中国工业百强区名单出炉,坪山区位列第84位。
2021年8月,坪山区上榜2021中国高质量发展百强区(直辖市以及副省级城市市辖区),位列第78位。
2021年5月,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,坪山区55.1万人,位于深圳市各区常住人口排行榜第8名,位列广东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72位,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910位。
2020年12月,坪山区上榜2020年全国新城区综合竞争力百强,排名第61。
2020年6月,坪山区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(广东片区)。
2018年12月,生态环境部授予坪山区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。
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设立深圳市龙华区和坪山区的批复(国函[2016]159号)
同意设立深圳市坪山区,将深圳市龙岗区的坪山街道、坑梓街道划归坪山区管辖,以坪山街道、坑梓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坪山区的行政区域,坪山区人民政府驻坪山街道深汕公路333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