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月,雷峰乡被认定为2018年度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。
2008年4月,环境保护部授予雷峰乡第七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。
雷峰乡位于浙江省天台县西南部山区,东接南屏乡,南接临海市,西邻街头镇,因境内大雷山而命名。乡政府驻地崔家村,距县城20公里,辖崔岙、祥塘、祥和3个办事处,17个行政村,5200户,15940人,总面积79.9平方公里,其中山林面积9800亩,森林覆盖率84%,域内竹木、砩石、石材资源丰富,当地经济以生产为主,工业经济几乎空白。2005年通过省级教育强镇、市级生态乡镇验收,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176元。乡党委政府按照“扬生态之长、做山水文章,兴绿色产业、强一方经济”的总体思路,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,致力于区域经济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。通过几年努力,形成了以茶叶、水果、野放鸡为支柱产业的六大农业绿色示范区,至2006年,茶叶种植面积达到10080亩,“雷峰牌”板栗、“天台山牌”红株柿、“荒山牌”野放鸡闻名县内外。今后,3-5年乡党委政府将紧紧围绕打造“生态雷峰,平安雷峰、富裕雷峰”的目标,创品牌、增效益,实现“道路硬化、庭院洁化、村庄绿化、路灯亮化、环境美化”的国家级生态示范乡。立足于人的素质全面提高,实现人与自然、人与社会的和谐、协调发展。.
隶属 | 天台县 | 行政级别 | 乡 |
行政代码 | 331023204000 | 代码前6位 | 331023 |
长途区号 | 0576 | 邮政编码 | 318000 |
车牌代码 | 浙J | 辖区面积 | 79.9平方公里 |
人口数量 | 约1.59万人 |